林稚夏从这几句话中提取出两个关键信息:家世相当、青梅竹马。
“等到他初一留在宜临读书,我向他表白,被拒绝,再表白,再被拒绝。
”
温诺丝毫不觉得窘迫,平静地说:“可能那时候大家对这种懵懂的情愫都有了点理解,有的男生选择玩玩喜欢自己的女生,而有的男生选择远离喜欢自己的女生。
”
很显然,路弋是后者。
一杯粥喝完,林稚夏从兜里拿出小包纸巾擦嘴,温诺主动将她喝空了的杯子扔进垃圾桶。
她忽然觉得路弋这人很没眼光。
温诺长得漂亮、性格好、成绩好。
离开食堂,林稚夏不解地问:“你为什么会跟我说这些呀?”
温诺圈着她手臂,很亲昵的姿势,笑着说:“因为你看起来乖乖的,很会保守秘密的样子,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。
”
林稚夏像是肩负重任,一脸认真:“我不会告诉别人的。
”
“告诉别人也没关系。
”温诺笑,“应该也没人不知道我喜欢路弋。
”
林稚夏觉得,路弋这样的人,即使谈了恋爱,也不会付出真心。
当朋友,也许是个很好的选择。
当恋人,还是算了吧,他一点都不尊重喜欢他的女生,对待感情总是无所谓的态度。
年级第一进校不是用成绩打开知名度,而是靠一张被偷拍的侧影——靠在学校小卖部外的香樟树上,低颈划看手机,无视高中禁止带任何电子设备的校规,垂下的左手还抓握着一听冰可乐。
千篇一律的军训服,他格外夺人眼球。
路弋最初给人留下的印象,就是这人很帅、很拽、很有钱。
追他的女孩上一秒给他送的情书,下一秒被他当着人女孩面,扔进垃圾桶。
拽到有点欠。
完全一副“想泡老子,下辈子吧”的死装货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