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。那双眼睛又大又亮——但里面没有什么属于孩子的天真,只有一种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待着的空旷。
「我爹——打仗死了。」小孩说。语气很平静——平静得不像一个七岁孩子该有的语气。
「——你娘呢?」
「去年饿死了。」
陈牧蹲在那里,跟这个小孩对视了好一会儿。小孩没有移开目光——就这么直直地看着他。
「——你叫什么?」
「狗剩。」
陈牧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。小孩没有躲。
「狗剩——跟我走。」
小孩沉默了一会儿:「去哪?」
「去县衙。以后——我在哪,你就在哪。」
狗剩站了起来。他站起来的时候陈牧才发现——他穿着一双大人的鞋,大得离谱,走起路来一拖一拖的。他没有行李——什么都没有。
陈牧牵着他的手走出了那间破屋子。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低头看了一眼这个还不到他腰高的小孩——一双破鞋,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,一头乱得像鸟窝的头发。
「狗剩——你识字吗?」
狗剩摇了摇头。
「那你想学吗?」
狗剩没有立刻回答。他想了一会儿——像是一个七岁孩子在认真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。然后他说:「学了字——能吃饱饭吗?」
「能。」
「那学。」
陈牧把他带回了县衙。沈墨正在大堂里整理文书——看到陈牧牵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孩走进来,愣了一下。
「——这是?」
「狗剩。」陈牧说,「他爹在守城时战死了。以后让他跟着你——你教他认字。」
沈墨低头看了看那个小孩。狗剩也抬头看着他——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。然后沈墨蹲下来,认认真真地对狗剩说了一句话:「识字之前——你得先洗个澡。」
当天的晚些时候,陈牧做了一件定北县自建立以来从没有人做过的事——他把所有的阵亡者家属召集到了城墙下,当着他们的面宣布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事:阵亡者的家庭,免三年赋税。
第二件事:阵亡者的子女——孤儿——由县衙统一抚养。管饭、管住、管识字。